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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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亦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是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援下,为推翻国民党统治、解放全中国而进行的战争。

1945年8月,中国人民迎来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根据全国人民和平建国的迫切愿望,同国民党统治集团在重庆进行和平谈判,努力避免内战,实现国内和平,并试图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社会改革。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签订了《双十协定》。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却在虚假地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的同时,积极进行内战的准备。1946年6月底,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国民党反动派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悍然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中国共产党领导解放区军民英勇地进行自卫,开始了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

从1946年6月至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处于战略防御阶段。战争主要在解放区进行。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放手发动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最广泛的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治方针,以及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以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的军事方针。人民解放军在这些正确方针的指导下,前8个月粉碎了国民党的全面进攻;后4个月努力打破国民党的重点进攻。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民党统治区人民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民主爱国运动也逐步高涨,形成了反对蒋介石反动统治的第二条战线,使蒋介石处于全国人民的包围之中。

从1947年7月起,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以主力打到外线去,将战争引向国民党统治区,在外线大量歼敌,迅速改变了敌我力量的对比。与此同时,在解放区彻底实行了土地改革,开展了整党和新式整军运动。从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人民解放军先后进行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基本上歼灭了国民党军主力,解放了长江中下游以北的地区。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决定了党对取得全国胜利以及在全国胜利以后的基本政策。

批准了毛泽东主席关于以八项条件作为与南京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的声明。为了早日结束战争,4月1日,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同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在北平开始举行谈判。4月15日,中共代表团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送交国民党政府代表团。但是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拒绝接受这个协定,谈判宣告破裂。由于国民党政府拒绝签订国内和平协定,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了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由总前委书记邓小平统一指挥的第二、第三野战军(原中原野战军和华东野战军)发起渡江战役。

一举摧毁了国民党军的“长江防线”。4月23日解放军占领南京,宣告了延续22年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随后,人民解放军各路大军继续向中南、西北、西南各省举行胜利大进军,分别以战斗方式或和平方式,迅速解决残余敌人,解放广大国土。到1949年9月底,除西南和广东、广西部分地区外,全国大陆绝大部分地区获得解放。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终于被人民赶出中国大陆。

从1946年7月至1949年9月,人民解放军在3年多的解放战争中,共歼灭国民党军625万余人,摧毁了国民党各级反动政权,从根本上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